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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长沙市相关规定,政府对于被征收人给予被房屋价值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置、停产停业补偿。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国务院第590号令及长沙市116号令,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及评估等均有明确规定。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参照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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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半边户”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业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居民的户口。对城镇居民一方,经市住房保障局确认其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货币分房或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未享有其他住房补贴的,同意以户为单位,增加一人购房指标。每户最多增加一人。 根据前述规定,不影响你老公的征收补偿,但是否享受住房补贴,还应满足其他补偿方案内容规定。
据你所述,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长沙市相关规定,政府对于被征收人给予被房屋价值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置、停产停业补偿。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征收人成新奖励、上浮奖励、提前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寻找房源奖励。 2、根据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价格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包含装饰装修价格的,其装修装修补偿标准按照按照长沙国有土地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进行协商决定,最高参照补偿标准为630元/平方。 3、市区临时安置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4%/月,每户每月不低于600元;房屋搬迁费为每户800元,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超出部分为8元/平方。选择过户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拆迁人两次搬迁费。 4、成新奖励标准为将房屋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如果房屋提供成新后不足六成新,可以按照房屋六成新计算补偿;上浮奖励为在提高房屋成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报告给予补偿单价适当上浮,但是上浮比例不能超过15%;提前搬迁奖励为按照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的补偿奖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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