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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样看你小孩子目前多大,如果还未成年的,可以按照超生户口来处理 2015年出了个农村孩子上户口新政策,超生孩子上户口不必再缴纳社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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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户口。如超过一年,需要审批,操作起来比较麻烦。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的婚姻状况未改变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的户籍印章);4、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母亲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当事人的情况,应区分如下: 1,孩子已经4岁了,如果此前未进行过新生儿初生申报的,孩子可以在当事人或者配偶的任一方之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户口; 2,办理初生申报,应带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跨年度申报的,派出所需要报上一级公安部门审批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3,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在配偶(城镇户口)一方申报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户口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的方式,实现儿子户口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目标; 4,需要说明的是,夫妻投靠户口,并不改变户口的性质,儿子和配偶的户口,迁过来后,还是非农的户口性质。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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