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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以旧换新

2022-07-30
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第七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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