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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缓刑、假释社区矫员列情形由居住同级司行政机关向原裁判民院提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 1、违反民院禁止令情...
社区服刑人员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 ①犯新罪、有漏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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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具体要看案情及证据情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4)犯罪侵害的对象; (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 (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具体细节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材料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预约。
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既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从法理上讲原判刑罚已然消失,不复存在,何来可撤销的对象。 2、《刑法》第85条又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第86条第2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据此,可以确定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不能撤销假释,只能对所漏罪行进行判决处罚。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5、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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