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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到底是什么情况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原决定...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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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有权向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接受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依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 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四、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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