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并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但让他人顶替,其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并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但让他人顶替,其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正确认定逃逸等问题的会议纪要》第三款,“对肇事者让人顶替但自己没有逃离现场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对顶替者,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顶替的后果,有可能构成包庇罪。 依据你所述,以上述情节,一般处以行政拘留或是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替代者是违法的,涉嫌庇护犯罪,行为人为其提供隐藏的地方和财产,帮助其逃跑或者伪造证明庇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者量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交通肇事顶替者量刑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