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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婚前的个人用品。在以前那个一穷二白的时代,大家的个人用品无非就是几套衣服,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婚前的个人用品数不胜数...
财产分割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分配。家庭成员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家庭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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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婚前财产、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一方专用的用品归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具体有: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科研津贴。 (六)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有夫妻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拥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陪嫁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该被算作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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