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安装具有摄录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记录行驶过程。鼓励其他车辆安装并使用具有摄录功能的行车记录仪。...
除吊销机动车处罚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驾驶人、乘车人、行人及其他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人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一)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二)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0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