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赌博罪的最高量刑是三年有期徒刑,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相比较而言,开设赌场罪更重《刑法》以营利为目的...
开设赌场罪刑法更严重,开设赌场持续性更长,危害的行为更加的严重,这是作为刑法中单独的一项罪行进行判处的。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设赌场罪更严重。开设赌场是为赌博提供场所和工具,持续时间长,危害比赌博罪更大,因而刑法处罚更严重。《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本身不是合法的行为,赌场会让人们的财产遭到损失,进而对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开设赌场现象在浙江省也同样存在,那么浙江省关于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呢?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拒绝赌博伤害人们的生活。整理了相关知识,以便大家参考。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78.刑法第303条第一款【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⑴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的;⑵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⑶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⑷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4000元以上,且聚众赌博3场以上的;⑸聚众赌博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⑹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⑺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⑻组织、召集、引诱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等首要分子,接受3人以上投注或者接受3次期以上投注,且收受投注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⑼积极参加“六合彩”赌博活动,并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且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⑽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79.刑法第303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⑵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⑶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⑷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⑸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⑹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⑵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⑶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⑷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⑸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⑹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浙江省关于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的相关信息,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同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也会受到处罚。浙江省坚决抵制开设赌场现象的出现,对赌场问题作出明确法律规定,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赌博并不会为生活带来幸福,我们要远离赌博。
不一样。第一,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赌博罪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两种行为。因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者赌博罪,必须掌握开设赌场的行为与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的区别。1、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58集(2007年第5集)提出了如何区分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的行为的具体标准:一是聚众赌博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规模一般较大,营业场所大,赌博工具齐全,赌博方式多样,有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二是聚众赌博场所不固定,有时临时租赁,有时临时在酒店开房,而开设赌场的赌场一般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场所;第三,聚众赌博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和短暂性的特点,而开设赌场的时间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第四,聚众赌博一般是隐秘的,开设赌场的赌场一般是半公开的;第五,聚众赌场的赌头往往利用其人际关系和人际资源来召集和组织每次具体的赌博活动,而开设赌场的经营者一般不亲自参与赌博,组织人员参与赌博;第六,开设赌场的经营者本人员有时不会参与赌博。2、开设赌场罪与以赌博为业的区分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人对赌博场所无支配控制能力,这是与开设赌场罪的根本差别。二、开设赌场罪的量刑结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一)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实施《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三种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