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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时,举证期限怎么计算

2021-06-18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根据本文的说明我们知道管辖权异议的含义,那么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吗,这就看情况而定了: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但是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则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管辖权异议也是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一种方法,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和提出方式都是有规定的,在什么案件中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在案件中只要是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当然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就不能被审理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榆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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