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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所需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下面,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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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走的程序有:申请材料准备好,然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房地产证明书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必须明确写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签合同时卖方房地产证明书上有名字的当事人(如果已婚,夫妻双方必须在场签字,即使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资料准备好后,必须向房地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库存合同。库存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合同上的金额相同。(3)房地产经纪人的申请资料交给房地产局后,房地产局给予收据,按收据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4)缴纳房地产过户税后,可以领取房地产证明书。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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