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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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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采取民事诉讼法中的一般证据规则,原告方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原告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负担举证责任:(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和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证明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成立,才能导致机动车一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损害结果的证明包括治疗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和各种票据。 (1)人身损害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用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包括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产损坏的,提交财产损失评估报告和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二、举证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只有损害结果,与机动车一方没有因果关系,机动车一方不能承担责任。因此,应证明机动车一方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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