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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并未发生变更股东的法律效果。在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发放了股东出资证明,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才取得了股东资格。根...
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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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 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股东变更之前签订协议有效。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应该认为有效。当然,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有义务告知新股东该协议,如果没有告知,该协议是否对新股东发生效力,还是要考虑该协议对新股东的影响,如果新股东知道该协议就不会入股的话,新股东有权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股权变更提交材料后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在登记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三)其他相关文件和证件。第四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全后30日内作出批准变更登记或者不批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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