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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
因城市改造需要而被拆迁的房屋,对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此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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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房屋拆迁的,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法律规定,免征房产税的对象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拆迁补偿属于政策扶持,也是非营业收入,不需要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根据具体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征收住宅补偿费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住宅拆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计划,在旧城市改造过程中,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住宅拆迁管理方法规定的标准获得的拆迁补偿金是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住宅),都免除个人所得税。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买住宅的情况下,购买住宅的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金的部分免除权利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金的情况下,超过部分征收权利税。同时,财税〔2010〕42日明确规定,购买住宅的个人相关印花税也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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