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
反担保措施: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分析 当事人提供反担保的措施就是指债务人向第三人提供反担保而采取的方式,具体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措施,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反担保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上。几年来,我们专利权,软件产品的专有著作权,专有技术权等的质押。 二、收益权的质押。我们尝试过的收益权有:销售增长稳定,回款保障率高的企业,其应收帐款的质押,如与电信部门,电力部门发生业务的企业。 三、股权的质押。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有品牌效应的企业,我们接受其股权的质押。 四、专有经营权的质押。比如医药企业某类新的医药产品的新药证书,生产批号,医药企业的经营许可权等。 五、所有权的接受。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必须建立在非常完善的基础上,而在实践中,经营存在各种已经完成了购置主体行为,但尚未办理完权证发放手续的情况,这时,我们经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沟通,接受其所购房地产所有权的质押。我们不通过货物提货权的掌控,化解了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