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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
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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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有以下惩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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