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改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需要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
可以带好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申请更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按照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人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签字的《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表》;(三)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审查核实。对符合法定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齐;经审查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办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你认为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公民最初的户籍登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的规定进行的。你认为你的姓名有误,是因为户口本填错了的缘故,需要更改,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进行。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0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3,5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