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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处理方案一、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二、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项目法人...
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按《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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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的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设总、总工)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和现场行政负责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其质量的检测、控制和管理部门能独立行使职能。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可参照质监总站的工作原则承担中小型工程以及质监总站委托的大型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
质监总站设立水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质量检测中心承担以下工作:1、承担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工程安全鉴定的有关检测工作;2、承担试验室等级及仪器仪表检测鉴定工作;3、对工程质量试验成果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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