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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柜台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
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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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找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出租者以及该水饺的生产商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审查、检查、管理等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消费者请求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承担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果是普通的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可以按以下主张赔偿: (1)购买到一般商品种类的假货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商家应直接赔偿五百元。 (2)购买到食品领域的假货时,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向商家索要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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