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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苏州市,1890元,仅比北京低60元,涨幅120元。最低的是宿迁,最低工资标准是1520元,涨幅是120元,时间最...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苏州市,为1890元,仅比北京低60元,上调幅度为120元。最低的是宿迁,最低工资标准是1520元,涨幅是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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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2007]6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750元调整为850元。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6.3元/小时调整为7.2元/小时。 三、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口径 最低工资标准应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落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监察,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苏州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这里为您带来2016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以及苏州2019最低工资规定是多少的详细介绍。据了解,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划分,分别为: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据了解,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苏州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从而缓解用工缺口,提升苏州市劳动用工的综合竞争力。与此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的技术型、创新型人才。苏州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局、市各委员会局(公司)、各有关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会发行〔2014〕31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报告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1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实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3、企业向顶级实习生支付的实习报酬和勤务补助学生的劳动报酬按时计算,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就业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1、加班费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工人福利待遇等。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不包括的各项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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