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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
1、民政局。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们当初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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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
来给大家普及一下计划生育证是什么,计划生育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程序编辑 一、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同一城市的区与区之间流动不在此列);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1]》和复印件; 2、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落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复印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定《宜春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5、已婚育龄妇女申请人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受环孕检,并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6、有关对象交纳社会抚养费和其他计划生育罚款; 7、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计生委或乡
这个到当地民政局的孤儿(有些叫儿童福利院)院可以领养。领养是有条件的:1、未生育过孩子;2、年龄比被收养的孩子要大30岁;3、男的要收养的是女孩,年龄要比被收养的女孩大40岁;4、有抚养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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