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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抽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样品生产企业承担。...
复检结果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送达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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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XX(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监督抽查工作,并公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区县质监部门根据市质监局安排和工作需要,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监督抽查工作。
复检结果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送达相关单位。
抽样单必须有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如无法加盖公章,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在抽样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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