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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1、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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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趣的难题。 如果乙与部分股东达成转让协议,则属于内部转让,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既然本案中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所以,应当继承权优先。继承权早于优先购买权而产生,只有当乙要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才有了优先权。 如果乙不想成为股东,又没人购买时,乙可以要求公司回购,但好像没有法条规定公司对此必须回购,公司应当可以拒绝。
股权回购并不一定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才会导致持股比例的变化。减少资本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但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发生变化。公司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奖励员工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奖励员工;(4)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因为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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