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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4-12-04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被禁止的行为。如果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离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这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质惩罚。同时,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当准许离婚。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当准许离婚。同时,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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