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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办理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二)申领人丢失补领...
1、不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只能去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 2、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时,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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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户籍地补领身份证的:必须交验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才能补领,否则不能受理; 2,当事人符合身份证异地换领要求(如:容貌无较大差异,本人的信用度良好等)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申请补领;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居住地的受理点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 一、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三、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部分城市开放异地办理,但是需要户口本及居住证。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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