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回购股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XX责令其予以纠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为规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中国XX指定报刊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估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三)结合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回购方案的可行性;(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中国XX自受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实施回购方案。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XX无异议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上市公司在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中国XX指定报刊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估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三)结合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回购方案的可行性;(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