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按此规定,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在承担自己的保证责任份额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按此规定,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在承担自己的保证责任份额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按此规定,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在承担自己的保证责任份额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44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