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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输液瓶回收本身并不违法。医疗废塑料可以回收加工,但行为人未经加工处理和合格检验投入生产销售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违法。...
1、对塑料输液瓶进行回收的行为本身不违法,因为医疗废塑料可以予以回收加工。但如果行为人对塑料输液瓶进行回收后,未经加工处理以及合格检验即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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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将塑料制品进行进行在再生产,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根据法律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另外,法律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就你说的情况,估计你在办厂子时没有申报登记,也没有缴纳排污费。环境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可能对你的涉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措施。
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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