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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可以卖。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为多人共有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房产的份额,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房屋...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同样可被执行。虽然在我国法律一直秉持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在执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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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欠债人唯一一套住房三种情形下可强制执行以下情形可以强制执行:1、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 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 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两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钱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 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功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 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 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它监管机构协调解决。
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法院不能执行,如果房屋面积较大,有可能置换为小面积,差价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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