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犯贪污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
办理贪污罪刑事案应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找出突破口,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办案部门往往存在缺陷,随着取证的要求越来越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对办案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
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重量,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罚(1)贪污金额大或有其他重量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2)贪污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贪污金额特别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金额特别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失的,处于无期徒刑或死刑,处于没收财产。多次贪污未处理的,按累计贪污金额处罚。犯第一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诚实悔改,积极退还赃物,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第一项规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第二项,如果有第三项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犯第一项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况被判处死刑缓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刑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规定: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不足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或没收财产。贪污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罚款或没收财产。贪污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预付款规定的情况下,自首、立功、诚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诚实悔改、积极退还赃物、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而是可以缓期执行2年。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可根据犯罪情况等情况判处缓刑2年,同时判处缓刑2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处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