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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爷爷没立遗嘱的话,那么这套房子作为遗产已经不是全部属于你奶奶了,你奶奶拥有一半以上的份额,剩余由他们的子女继承,如果还想让你奶奶拥有全...
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遗产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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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家庭的父母可能因为意外去世之后留下了孩子就很自然地被爷爷奶奶带在身边照顾,但是法律上来讲想要让孩子以后的生活能够被合理保护还是需要监护人的,但其实如果父母的确去世无人担任监护人的话爷爷奶奶也将是下一顺序的监护人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孩子的爷爷奶奶是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哪些人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上述人员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产生争议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对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令其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指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还应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三.无上述监护人时或上述监护人均无监护能力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孩子失去了父母也就相当于是没有了情理和法律上的监护照顾,所以就必须有其他的人来代替其父母履行相应的职责以保证孩子能够继续成长,除了父母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的亲属是有权利获得监护的权利后登记成为监护人的。
1、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 2、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 3、但是实践中爷爷奶奶想看孙子也属于人之常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当然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让其探视的行为也不违法。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能够协商的,爷爷奶奶可以通过协商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目前孩子的父亲已经死亡的,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收集证据,请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来变更的。 三、如果能够协商的,先协商一下写一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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