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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公司经营不会影响股东分红,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而不是认缴比例,除非公司章程有另外的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对于...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投资后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是不影响股东分红的,股东仍然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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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担保公司的股东不管是否参与经营都要承担责任,但以其出资额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欠债公司受影响吗? 1、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受影响,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以下情形,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成为某家公司的股东以后,也不可能因为是股东,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就不能跟别人去借钱了,所以,股东在日常生活当中的债务债权关系跟公司之间是毫无关系的。股东个人需要借钱的话,不能打着公司的名义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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