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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政策法规科负责接收省环保厅、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受理对县(市)区环保局行政复议申请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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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部门设置复议、应诉机构是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后,许多省、自治区及地市县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负责包括行政复议和应诉在内的法制工作,主要分两类:[1] (1)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保局(厅)和部分地、市的环保局及个别区、县的环保局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或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交由局内的法制部门办理,没有法制部门的交由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或其他部门办理; (2)部分地、市的环保局和大部分县、(市)区的环保局没有成立行政复议应诉的专门性机构,而是指定局级领导负责领导这项工作,复议的具体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没有法制部门的交由其他部门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对环境保护享有监督管理权的机构一般也建有复议应诉机构。
我国环保部门设置复议、应诉机构是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后,许多省、自治区及地市县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负责包括行政复议和应诉在内的法制工作,主要分两类:[1] (1)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保局(厅)和部分地、市的环保局及个别区、县的环保局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或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交由局内的法制部门办理,没有法制部门的交由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或其他部门办理; (2)部分地、市的环保局和大部分县、(市)区的环保局没有成立行政复议应诉的专门性机构,而是指定局级领导负责领导这项工作,复议的具体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没有法制部门的交由其他部门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对环境保护享有监督管理权的机构一般也建有复议应诉机构。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以上就是行政指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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