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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和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直接对话,提出事实,明确道理,明确责任,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种快速简单...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1、信用违约风险;2、期限错配风险;3、最后贷款人风险;4、法律风险;5、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6、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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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骗局: 1、贵金属交易 炒贵金属在社交网络中尤为流行,其种类包括外汇、白银、纸黄金等等。平台通过吸引消费者进行投资,偷偷加了高倍数杠杆,让投资者在初尝甜头之后又虚假爆仓,最终血本无归。 2、虚拟货币投资 除了比特币传的沸沸扬扬之外,还有各种其他种类的虚拟货币。平台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宣传高额返利,引诱消费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而后骗取财物。 3、贷款投资 这类型诈骗最为典型的为培训贷和医美贷。利用年轻求职者易上当的优势,常常有很多公司要求求职者需垫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实际上是利用该笔费用去贷款套取资金。医美贷也是一样,宣称整容低价,骗取消费者的身份去各个平台进行贷款。 4、理财产品的高额回报 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常常冲着推销员口中所说的“保本”且“高收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带有一定的利诱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要求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诈骗,要求实际金额达到这个标准,否则可能无法根据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法律的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约束,整个行业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一些法律,但互联网金融关立法仍然相对缺失和落后。法律法规模糊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导致诸多不确定性。交易者在经营和签订合同方面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虽然第三方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但衍生出来的新业务并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和完整的标准,监管也存在监管滞后的问题。对于我国快速发展的P2P贷款平台,虽然最近被纳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监管,但没有明确的准入和运营规则,整个行业仍然混乱。此外,金融产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管,基金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发行主体不明确,风险责任不明确。信用违约和欺诈风险。近几年来,因特网金融信用违约和欺诈案件频发,网贷平台卷钱跑路现象频发。2015年2月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58个,其中跑步占45%,提现困难占34%,停业占21%。总的来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数量远远超过去年同期。由于国内很多P2P网贷平台借给融资者的资金都是从不同的投资者那里集中的,期限也不一样。如果融资者违约,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导致信用违约风险。有的P2P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极其不透明,有的通过编造投资项目、虚假债权等方式诈骗资金,有的贷款人在一个平台违约后到另一个平台贷款。容易造成洗钱等违法犯罪的风险。因特网金融业务很容易成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因为互联网金融中的资金支付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很难监控资金流动,整个运营过程也有很大的弊端。通常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只需要简单的设置登录密码、身份等信息,手机用户和网络用户就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这使得一些交易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绕过各方的监管,用虚假的账户信息进行注册和交易,从而实现黑钱的转移,变相侵占国有资产,收受贿赂,非法转移资金等活动,或者将资金转移到项目中,然后通过投资回报将非法收入合法化。不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对于网络者权益保护不够重视,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不足也是我国存在的网络金融风险问题之一。在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发展过程中,交易信息往往是通过网络传输的。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很有可能被篡改或窃取,交易行为往往是跨地区的。交易主体不可能去现场确认交易各方的身份是否合法。在监管力度不社会信用环境不足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将受到损害。由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环境的缺乏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交易中违约成本很低,消费者在权益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发生风险事件,消费者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第一承担者。此外,前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形成强大的自主风险防御体系,缺乏监管的格局也没有得到最终贷款人的保护。如果产品违约,消费者最终会自己买单。因为因特网金融是因特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表现为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缺陷和业务人员操作失误。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处于开放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的安全性存在争议。然而,目前的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并不完善,导致互联网金融系统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的攻击。一方面,网络黑客入侵系统后非法窃取客户信息;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的系统设计、运行和维护不当会损害客户权益。基于对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的担忧,大量人被阻碍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工作人员或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操作不当。比如2013年8月光大证券程序员在高频交易下单时,没有充分检查和控制可用资金额度,导致订单量巨大,股指和期货指数波动较大,给投资者造成很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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