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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应对公司破产申请书

2022-02-27
我是山东省XX县第一棉厂的一名职工,现有几个问题求教。我厂自1991年以来常年拖欠职工工资、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贺医疗保险,职工意见很大。从去年起,厂里决定破产,前段时间公布破产计划,拒绝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和各类保险,给每个职工一张白条(没有任何公章),上面写有拖欠职工的金额,同时宣布将拖欠职工的钱作为股份算入新组建的企业。请问职工普遍不同意,厂里这样做合法吗?最近厂里职工情绪很激烈,请问作为职工应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讨回自己应得的利益。请尽快回复,我替1000多名职工感谢你!答复:你好,你们厂的这种做法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你们应当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的,应当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生产自救期间应否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法复[1996]17号)中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欠缴社会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的规定,我们认为,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整顿或重整期间,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从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起,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根据以上条款的规定,企业在没有破产前必须为职工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对不交纳的应当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企业拖欠工资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同样应当由劳动行政管理不门给予处罚并给予劳动者以赔偿。企业破产期间,应当由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由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债务和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首先进行支付。因此,你们企业的所谓破产计划中不偿还人员工资不缴纳劳动保险费用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议你们立即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企业的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并补发企业欠你们的工资并交纳劳动保险。同时你方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企业补发工资和交纳劳动保险。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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