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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取得。即发明创造所有权人提交请求书、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专利; 2、专利转让。即专利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3、专利实施...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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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4、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四、保密专利的解密; 五、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六、专利权的授予; 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八、专利权的终止; 九、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十、专利权的转移; 十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十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十三、专利申请的恢复; 十四、专利权的恢复; 十五、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十六、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十七、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十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十九、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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