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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不负责任的情形主要是: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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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对其赠与物一般不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担保法解释等规定,如果连带担保,那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太多了,担保期间内被起诉的,应依法承担担保责任,即还款责任。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还面临被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律责任。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回答如下: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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