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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
有时间限制,最好是在此限定时间内进行落户。超过时间,不是不给落,而是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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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办理第一孩新生儿落户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办理第一孩新生儿落户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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