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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您需前往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证明这两个身份证属于同一个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但自2015年8月起,派出所公告18个证明不再开具,其中包...
到婚姻登记处统一信息。或者重新补办一份,带好相关的证件,和接待人员说明情况,接待人员会给予办理。如是本人,那就要信息一致,才能证明彼此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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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更改一致再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女方姓名与不符,时原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变更过姓名,会予以受理。
学历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到当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注意:如无法出具《毕业证明书》,可补充以下材料替代: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注:补充材料均应为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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