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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
被起诉可以不出庭,此时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法院要求必须出庭的则不能不出庭,否则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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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行政仲裁是由行政组织对特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某些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以解决该纠纷的一种方式,因而它与行政裁决很相似,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看作是行政裁决的一种(仲裁中的调解除外)。但是,既然法律已经把它独立出来作了特别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我国的仲裁制度已与国际惯例接轨,将仲裁与行政相脱离(劳动争议等除外),一般意义上的仲裁已与行政无关,因而也与行政裁决相异。虽然我国现行仲裁制度还保留了劳动争议等行政仲裁制度,调解、裁决仍为其仲裁方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中间人的身份,而不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行使职权,其行为亦不具有行政性质,因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这与行政裁决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决定只对申请复议的事项的实体问题作出答复,比如说是否维护或改变原决定等。而裁定则是对申请复议的程序问题作出答复,比如说是否符合复议条件及时间。
1、可以。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则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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