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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的话,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 1.医药费:包含已经用掉的和将来后期治疗费两部分; 2.误工费:如果是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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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车祸受伤如何赔偿问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调查和确定损失。检查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现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和检查(受损目标在其他地方的检查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2、签收和审核索赔文件。营业部和各保险支公司的后台人员审核客户提交的索赔文件,向客户说明手续不完整的需要提交的文件,然后退回客户。单据齐全的赔偿案件应在保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然后将黄色联交还给被保险人;整理索赔文件和存储的材料后,提交财产保险部赔偿部门。3、理算审核。赔偿部门经办人收到后勤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单据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偿案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赔偿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4、审批。财务对赔偿部门权限内的赔偿提交给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出保险部门权限的逐级上报。5、赔偿结案。赔偿部门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编号,并将赔偿收据和计算书提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偿确认后,除赔偿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将被收回。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应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2、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是以伤者户口类别和年龄来确定标准计算的。如果能证明农村户口的受害人事故发生前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就可按城市标准判赔。被扶养人户口和生活存在以上情形的,也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应获赔的生活费。达到两处以上伤残等级即多等级伤残者按最高等级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综合计算伤残赔偿金。上述两项赔偿最长计算年限为二十年。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无具体标准规定。法院是结合受害人的请求、损害后果和加害人的过错、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的,多等级伤残情况应考虑损害后果因素,适当增加此项赔偿数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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