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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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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预付款还可以带有“动员费”的内容,以供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之用,预付款相当于建设单位给施工企业的无息贷款。 此外,预付款与建筑材料供应方式相关联: 对于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确定后,建设单位把备料款一次或分次付给施工企业。 对于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需要确定供料范围和备料比重,拨付适量备料款,双方及时结算。 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设单位不需预付备料款。 预付款的有关事项,如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条件、偿还方式等,应在施工合同条款中具体明确规定。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您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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