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1、驾校方面把学员档案给弄丢了,丢的也只是文字档案,电子档案依旧在车管所。如资料确已弄丢,由于档案不归你保管,与你没有相干。驾校自己再重新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的判决书丢失,不影响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补办档案。现将流程附下: 1.对遗失损毁工人档案负有职责的单位,向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人履历、遗失损毁的原由,补办依据(有效手续)及应承受的相应职责。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录,负责组织搜罗补办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手续,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工人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手续。 3.申请单位携同工人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手续。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手续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手续不充足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手续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搜罗增加手续。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解决补办认定手续。
当事人的判决书丢失,不影响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