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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它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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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服刑期间的表现,如果表现的好就会考虑减刑,减刑也有一定的标准,不是想减多少就能减多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首先,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其次,实际执行刑期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真正被执行终身监禁的犯罪人也只是极少数。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两者的刑期不同;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差异,因为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十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还有一个差别就是,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区别: 1、期限不同。单罪处有期徒刑的最高不能超过十五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犯罪分子的终身; 2、刑罚轻重不同。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折抵刑期规定不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有期徒刑可以折抵刑期;无期徒刑不能折抵刑期。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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