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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单位赔还是保险公司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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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才需要支付补助金n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后,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补助金由单位支付n工伤鉴定后,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是7个月本人工资n将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咨询参保地社保局,各地社保局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事故出现时,无论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有无责任,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都只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通过诉讼的形式请求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川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款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侵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发生竞合,受害者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得到不同的救济。这个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得到“双份赔偿”,这是对合法劳动关系的有利保护。
针对“北方狼”的回答,做如下观点:1、医疗费是不可以重复兼得的。这倒不是与法律冲突,而是双方都要求提供原始单据,而不是复印件。事实上,所有的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只可能是一张,因此重复赔偿只是理论上的可能。一般来讲,商业保险的赔偿很少全额赔偿的,如果差额很大的话,肖某完全可以放弃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的权利,而是将所有的单据交到工伤报销。2、至于误工费和护理费,是属于肇事方赔偿的,与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无关。3、你所说的“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大于或等于应该支付的治冶费用和伤残补助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属于原《企业职工工伤管理办法》中的旧规定,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早已取消了这一条。现在劳动保险部门以此为由拒绝赔付伤残补偿金是不合法的。虽然他们说有地方法规规定,但国家也有规定,地方法规不得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法规为准。因此肖某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劳动保险部门要求支付自己应得的伤残补偿金。就评论疑问所做的修改回答:我又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才知道自己和“北方狼”的回答都是错误的,现修改如下根据《工商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本案属于第四种情况,因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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