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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贿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9号)第七条、第八条,行贿罪的追诉标准如下: (1)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一、行贿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9号)第七条、第八条,行贿罪的追诉标准如下: (1)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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