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和是不是生二胎没...
生三胎国家会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最新“超生政策”。所谓的“罚款”,即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针对的是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生育行为,与该当事人孩子的户口是否申报没有任何关系。违法生育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生育事实和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该当事人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应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已答复过,现再次答复,请参考,如没有找到答案,请将问题再具体介绍一下: 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其程序为: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 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3人已浏览
982人已浏览
714人已浏览
7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