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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复议。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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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不服只能保留意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不服的,只能保留意见,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可以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结论作出时间的法律规定与首次鉴定无异,按《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从1999年至2002年,上海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的复核鉴定共512件,基本上被各委托的司法机关所采纳,初步克服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现象。在上海市司法鉴定委员会成立不久,还规定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只能做初次鉴定或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只能由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这也从制度上克服了鉴定无序状况的发生。有的鉴定机构执行得更加规范,如公安的一家鉴定机构在初次鉴定文书上格式化地打印上:如不服本次鉴定,可在15日内到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提出复核鉴定。这样一来复核鉴定是否会量大数多,答案也是否定的。一是各鉴定机构注意了质量把关,二是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缠讼的毕竟是极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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