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包工头做假账恶意讨薪,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被判刑。根据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
1、包工头恶意讨薪的,可以报警处理。法律规定,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恶意讨薪问题。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二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末结清的工程敕为限。
农民工恶意讨薪怎么处理 1、出现民工恶意讨薪成功的,多为现场劳务管理的不好,无签到表,无打卡,无合同,无身份证明,工资表或上述表不规范,出现隐患,,政府通常会站在弱势劳工一方,有证据或付款凭证依据的按合同付款,法律支持规范化劳务管理,政府亦是如此。 2、民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以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民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民工头只能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一查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出现了恶意讨薪情况的时候,是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去提起控告的,公安机关一般也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去追究相关的一些法律责任。公安立案侦查的,一般可以按照敲诈罪行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是敲诈勒索别人的公私财物,数额比较大的,会依法判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957人已浏览
5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