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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撤销取保并执行抓捕还押,并申请执行逮捕; 2、两次犯罪根据情况也许会合并处理,也许会另案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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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保期间重新故意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视情况分别作出: 1、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要求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 2、刑事拘留; 3、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嫌疑人被拘留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从执行刑拘或逮捕之日起起算。
不算。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三、四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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